问题:我今年20岁,十多年前被养父母收养,现在我希望解除关系,但听说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而我又不想与生父母恢复关系。请问题: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能自行恢复吗?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不一定就自行恢复。《收养法》第29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由此看来,如果解除收养关系时,被收养人是未成年人,则他与生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这主要是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来考虑。如果解除收养关系的被收养人已成年,其与生父母的关系是否恢复要看他与生父母双方的意愿。双方均愿意恢复,则可恢复;一方愿意或双方均不愿意,则其与生父母的关系不会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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