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前妻死后留下一个儿子一直由男方父母带,在男方再婚前毫无隐瞒的告诉女方,并告诉女方说 孩子的一切费用由孩子的父亲管,老人先带着,如果老人没有能力带了,就归你们,女方同意后 男方与女方结婚,婚后有了一个女儿 现在5岁了 前妻留下的孩子是男孩子 15岁,老人现在体弱多病,实在照顾不了孩子了 ,把孩子送到孩子的父亲那,可是继母视这个孩子为眼中钉,并让男方把孩子 送走送到哪不管 不让在这个家呆,男方不同意 说孩子已经没有妈妈了 我不能让他去当孤儿,去到处流浪,女方听后就把他们婚后共同的孩子 也扔给男方,去娘家了,如果男方起诉离婚 ,这个小孩子 还能判给男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