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故意刁难要辞退员工,要员工签自动离职报告,怎么能维权

如题所述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是要支付一定的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然有些情况公司是不能够辞退员工的:
《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你在不能辞退的范围之内,而公司一定要进行辞退的话,建议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进行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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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18
教你一招,公司难为你的是哪一个,你就天天缠着他,脸皮要厚点,是他欠你的,只要不违法,各种恶心他的事都可以直到他给你办理追问

具体点教教我用什么招

追答

一般都是人事处的处长来决定的吧,你就天天缠着他,时时刻刻在他眼前晃,话多点,恶心他到给你签辞职报告

我们公司就有两个家伙这样搞得,磨的人事处的那个老太婆没办法,最后都搞定了

第2个回答  2014-06-18
悄悄的录一个视屏,证据越多也好!然后拿着去劳动局投诉!他们已经侵犯了你们的劳动成果权!
第3个回答  2014-06-18
如果有合同,去人力资源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第4个回答  2014-06-18
老板斜肩,去劳动局投说,不能轻拢他门,罚他们款追答

毁约可叫公司赔钱,详细可咨询律师,包你羸,还有可请劳动仲裁裁定劳动法里全有看一看就知道了

追问

谢谢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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