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按照合同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最后离职日期由公司决定吗

如题所述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提出辞职后,用人单位在期限内随时可以同意离职,期限一满,无论用人单位同意与否,你都可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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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29
离职日期实际一般由公司与劳动者协商决定。离职时,一般要先与下一位接手之人指导其岗位职务上需要被交接之事,之后向人事部门归还公司所属物品,比如职员证、门禁卡、公司锁匙、公务车等,根据公司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协商离职日期。
辞职又称为离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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