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也就是说,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有女方抚养。10岁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2到10岁之间的孩子,哪方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孩子就由哪方抚养。综合考虑生活环境工作情况以及经济状况。
扩展资料
离婚纠纷的解决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
《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要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才能判决离婚。
在协议离婚的案件中,如果没有故意回避或者没有提及抚养权问题的,工作人员会提醒您完善,否则极有可能引起后续纠纷。
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先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不管归属哪一方,或者是双方轮流抚养,共同抚养。法院一般都不会干涉,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判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时主要是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