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我已经拿到房产证了,所有的钱也都给了原房主,只留了最后的2万元做最后的尾金,就到最后了原房主竟然跟我说他孩子的户口要半年后才能迁走,合同里明明写着过户时间超过期限是要赔偿总房价的10%,可是原房主竟然说我就是不过户,你可以走法院告我去,我不明白了他这是哪里来的这么大的自信,还是法律无法制裁他(不迁走原因是想让孩子落户到另一个直系亲属的房子里占房,但是现在落不进去)有什么好的办法请指点一下(房子是北京市东城区)这件事家里人的意思是决不妥协,他的态度有这么强硬,一点还不能吃亏的样子,不惜一切也要让他把户口迁走,请大神指点
还有我想知道在赔偿金额方面,总房价的10%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吗,还是法院会象征性的进行违约赔偿一点点
赔偿金额也不是一个小数,对于他来说就不怕吗
追答他不是让你法院告了么,到时候直接告不就得了
现在他不迁就是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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