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办理离职证明的前提就是你你离职了,离职可以是被开除或者辞职。
如果你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有类似与无故旷工三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的话,你现在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了。
如果没有的话,你就辞职就行了。
辞职有两种方法:
第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失为由,比如没签劳动合同,没购社保,拖欠或克扣工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国家制度或严重损害员工利益等。
此种辞职可写以下辞职通知书:
兹有XX部门XXX,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都是合法的辞职理由。列举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不予支付,本人将保留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权利。特此通知(如不想把辞职事件闹大的话,也可把涉及要求赔偿部分删掉)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作出离职,即使公司不批准并不进行工作交接,于三十天后,员工照样可以正常辞职。
此种辞职请参照以下辞职通知书:
兹有XX部门XXX,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
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此辞职方法亦可把第五十条鼓规定关于离职当天即时支付工资的要求删掉,因为很多公司是离职后三十天内支付工资的,我认为不过分)
另外,切记通知最好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发出,以保留辞职提交日期证据。
以上,愿能帮到您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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