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男方已批过宅基地,离婚后,女方可在批宅基地吗

夫妻离婚,男方已批过宅基地,离婚后,女方可在批宅基地吗

男方已批过宅基地,但离婚后双方已不是彼此家庭成员,不会对女方批宅基地,只要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女方是可以申请的
根据《个人建房管理办法》
第三章 建房条件
第十条 个人建房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批,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第十一条 农村村民申请建房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的村民因婚姻,确需分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二) 经主管部门批准,户口由外地迁入达十年以上的农户(婚迁者除外)且无住房的,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征用需要搬迁的和根据村庄规划需要拆迁的;
(四) 原有住房危旧或因灾倒房在原址改建且符合规划的;
(五)原有住房危旧或因灾倒房需另择地址新建住房,新选地址在村庄建设规划用地范围内,本人书面承诺同意限期将老宅基地退还集体的;
第二十二条 申请个人建房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个人建房书面申请;
(二) 建房资格及村组公示情况的书面证明;
(三)户口薄及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农村村民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有关权益证件复印件或证明原件;
(四) 农村村民建新房退还老宅基地承诺书(没有老宅基地的需附村委会证明);
(五)属于第十七规定的区域的个人建房,提供房屋户型规划设计效果方面;
(六)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来源出处:http://pub.jian.gov.cn/jxyf/bmgkxx/ktz/fgwj/gfxwj/201608/t20160803_9792084.htm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0-13
离婚属于分成了两个独立的户口,如果户口还在该农村经济集体里面,并且离婚后原有宅基地的面积没有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

宅基地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宅基地申请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2个回答  2016-08-23
她批宅基地干嘛,难道这个女人找男人不要求男人有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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