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入离婚后能申请宅基地不

嫁入离婚后能申请宅基地不

由于女方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因此是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但是按照物权原始取得的原理,因为建设行为又当然享有所建设房屋的所有权。这样造成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无法统一的情况。如果按照“房地一体、地随放走”的原则认为宅基地所有权可以为非经济组织成员的女方享有,又明显违背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问题是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分属于两个部门,前者为行政法部门,后者为民法部门。这种冲突在当前理论上无法通过优位适用来解决,可以说是一个不能解决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采用回避的方法。离婚纠纷中,女方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仅仅要求法院对房屋所有权进行分割,避开其下宅基地使用权分割的问题。依据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法院无须对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做出判断,只考虑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如果房屋是在婚后建设或者扩建翻建,那么依照婚姻法的规定,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至于房屋之下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原则上女方是无权拥有的。应当仍属原申请人共同共有。参考来源:http://www.lawtime.cn/lang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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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11
嫁入离婚后,如果户口还在原来的村,可以申请宅基地;如果户口迁至其他地方,就不可以申请宅基地了。
第2个回答  2017-08-11
根据现在的情况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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