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就包括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但未就业,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上述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此处“大学生”包括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大专生(此处不包括高职生)。此处"中专生"不包括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学等毕业生。
企事业单位在招考人员时,凡要求统招大学本专科或中专学历的,一般都使用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因为同一单位的不同职能部门对录用人员的学历要求是不同的,有大学专科、本科,也有中专学历的,使用上述称呼都囊括。
国家公务员考试:应届毕业生界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