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审判机关,法庭是审判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
法院是独立的法人,法庭则没有法人资格。
在我国法院设在县级以上行政区或特定区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法庭则设在各级法院,分为审判法庭(审判场所)和业务庭(内设机构),在基层法院可以在辖区内划定若干区域设立派出法庭或巡回法庭。派出法庭、巡回法庭以基层法院的名义行使审判权,以基层法院的名义出去法律文书。 所以楼上所谓法庭、法院权力一样属于误读。法庭属于法院的派出机关,权力当然不能等同于法院。 如审理案件时法院可以以自己名义具印或者出具法律文书,法庭则没有权力,法庭只能以法院的名义具印和出具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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