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的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是婚前出资买房,该房产归儿子一人所有,父母仅赠给儿子房 款,媳妇婚后如果加名字,从法律上说:媳妇可以分得房产总价的1/2,但如果男方父母要求把 赠予的房款索回,儿子媳妇应该退给父母所赠予儿子的房款。
2)如果儿子、媳妇婚后买房,房子应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尽管男方父母一同出资购买该房,如 果要分房产,儿子、媳妇各得到1/2的房产,男方父母无法索回出资的房款。
3)男方的父母出资买房并且在男方婚前出资买房,父母拿出了首付款,大约是总房价的 1/10,父母还立过协议:”如果儿子离婚,这 1/10的房产父母必须还给父母“,那么在分割 财产时,首先要拿出1/10的房产给父母,余下的在根据婚姻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分割。
4)如果婚后由媳妇出钱、加上男方父母的房款共同买房,
房产证上写着儿子媳妇的名字,分房产的时候,财产是儿子、媳妇各得1/2。
拓展资料: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的多种情形: (一)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条例,有明确表示,若是夫妻其中一人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房子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它都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通常不予分割。
(二)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条例,主要是针对婚前或是夫妻存在婚姻关系期间,其中一方将该房产赠与另一方,但还没过户,则可以撤销赠与行为。简单说,只要购买的房产没有过户的赠与,基本上它就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所以不管房子是不是给你的,只要没过户法律上就认为它不是你的。
(三)依据新婚姻法的相关条例,若是子女结婚后,其中一方的爸妈出钱给自己的孩子买不动产,而且产权名字也是出钱方孩子的名,这种一般视为个人子女的赠与,这个房子也就只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且这种情况的赠与通常在夫妻离婚是不予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