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本来房产证上要写父亲的名字,到了房管局办手续才知道房产证上没办法写父亲的名字,因为父亲是外地户口,没办法落户。儿子和父亲一起去的,所以就把房产证上的名字写成了儿子的。如果儿子离婚,儿媳妇有权分房产吗?中介公司给出具了买房的钱都是父母出的证明,说明是因为父亲户口是外地的原因才没办法落户的证明,但是没有儿子和儿媳妇的签字和手印,有法律效力吗?因为不好意思开口让儿媳妇签字,所以上面没有她的签字,这份证明能证明就是父母出资单方面给儿子买的房吗?房子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不是婚前买的,是结婚后买的。
追答婚后的算个共同财产的,虽然是他父母给的,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钱不完全是给他儿子的,也有儿媳的一份。。
追问那个证明没有法律效力吗?
追答没签字和手印本来就不举办法律效益的。本来就不是有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