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钱买的房,但是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如果儿子离婚,儿媳妇有权分房产吗?

买房时本来房产证上要写父亲的名字,到了房管局办手续才知道房产证上没办法写父亲的名字,因为父亲是外地户口,没办法落户。儿子和父亲一起去的,所以就把房产证上的名字写成了儿子的。如果儿子离婚,儿媳妇有权分房产吗?中介公司给出具了买房的钱都是父母出的证明,说明是因为父亲户口是外地的原因才没办法落户的证明,但是没有儿子和儿媳妇的签字和手印,有法律效力吗?因为不好意思开口让儿媳妇签字,所以上面没有她的签字,这份证明能证明就是父母出资单方面给儿子买的房吗?房子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我认为:【1】父亲母亲是在儿子和儿媳妇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写的是儿子的名字,如果没有儿子和儿媳妇一块的书证和录音等证据,只能认定是儿子儿媳妇共有财产。而父母再有其他证据,只能证明是(1)赠与儿子夫妻房子(2)借给儿子夫妻钱买房子。
【2】只有儿子和儿媳妇共同有书证,录音证据等证据,说明房子是父母买的,不是给他们夫妻的,因为户口问题才落在儿子名下的。儿子,儿媳妇必须签字,按手印。这是书证,录音证据录像等证据不用签字。以后不会因为房子起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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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2
没有权利哦,婚前财产的,虽然没有证明,但是也是婚前财产的追问

不是婚前买的,是结婚后买的。

追答

婚后的算个共同财产的,虽然是他父母给的,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钱不完全是给他儿子的,也有儿媳的一份。。

追问

那个证明没有法律效力吗?

追答

没签字和手印本来就不举办法律效益的。本来就不是有效合同

第2个回答  2012-07-23
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如果要确认房子是父亲的,现在需要通过诉讼来确认过来,这样他们离婚的时候房子就不会被分割。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房子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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