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如何做帐?

如题所述

  “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的相关会计处理时需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1993]83号)和《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2]13号)执行。
  建筑服务业的增值税会计核算比较特殊,表现为:
  1、建筑工程与普通工业生产不同,工期通常较长,耗费较高,需要设置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科目;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45条第(二)项对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做了特殊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建筑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发生的特定项目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并从销售额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实际等于采取差额征税的方式。

  一般计税方法下企业的会计处理:A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提供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会计处理如下:
  1.购进原材料/周转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价15000元,应在这一步骤进行价税分离: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 12820.5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179.49
   贷:银行存款 15000
  2.将原材料/周转材料投入工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2820.51
   贷:原材料/周转材料 12820.51
  3.接受采用简易征收方式计税的C公司提供的建筑服务,价值12000元,款项已支付,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1650.4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9.51
   贷:银行存款 12000
  4.按建筑承包合同约定的日期收到预收账款36000元,开具发票,此时发生纳税义务,虽然未确认营业收入,但应计提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3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567.57
   工程结算/预收账款 32432.43
  5.期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38.57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38.57
  简易计税方法下企业的会计处理:B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提供一项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会计处理如下:
  1.购进原材料、周转材料时,无需价税分离,不计算进项税额。
  2.接受采用简易征收方式计税的D公司提供的建筑服务,价值12000元,款项已支付,取得普通发票。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1650.4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349.51
   贷:银行存款 12000
  3. 按建筑承包合同约定的日期收到预收账款36000元,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36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48.54
   工程结算/预收账款 34951.46
  4.期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699.03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99.03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由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不设专栏,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其他处理与一般纳税人的简易计税项目基本相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3-31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由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不设专栏,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其他处理与一般纳税人的简易计税项目基本相同。

    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这种无偿性是与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收入分配的本质相联系的。

    无偿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后无需向纳税人直接支付任何报酬;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征得的税收收入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

    税收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体现,它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换关系。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分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的,即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计价办法和期限等,都是税收法令预先规定了的,有一个比较稳定的试用期间,是一种固定的连续收入。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1-13
基本上一样

我公司是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如何做帐?
2.接受采用简易征收方式计税的D公司提供的建筑服务,价值12000元,款项已支付,取得普通发票。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

建筑业营改增会计分录
(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货运发票开票额\/1.11*11%,货代行业开票额\/1.06*6%)贷:应付账款;(5)取得是试点地区增值税发票进项已抵,则不能再抵差额'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开出的普票怎么做账?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的账务处理方式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在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提供应税劳务时,需确认收入并按规定收取增值税额。具体操作如下: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再按确认...

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增值税按多少征收?
1.预缴税款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①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②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开出的普票怎么做账
一、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开出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是一样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

营改增后建筑劳务公司怎么纳税
“营改增”中建筑业税务核算应注意的几点事项:一、建筑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假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收入为S,增值率为R,则抵扣率为1-R,税率为11%,且一般纳税人所购劳务、货物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客户接受劳务金额不变,仅考虑增值...

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账务怎么做呢?
1、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国税方面要按增值额交17%的增值税,地税方面:按增值税额的5%交纳城建税(城建税乡1%、县城建制镇工矿区5%、市、区7%);按增值税额的5%交纳教育附加3%;按利润交25%的企业所得税。2、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国税方面要按营业额交3%的增值税,地税方面:按增值税额的5%...

建筑业营改增怎么纳税
在建筑业“营改增“的初期,从不增加施工企业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可以根据项目开票的不含税金额的3%预征(专用发票仍然是根据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开具)。在建筑业、房地产业“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应该是由国家税务机关征收,因此建议税务机关根据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特点,仍然实行项目管理。其实在...

请问建筑施工企业会计营改增账务怎么做?
1、营改增之后很多中、小施工企业必须要建立建全一套完整的核算账目。大家都知道营业税是按流转额为依据而征收的税种,当时企业需要开工程结算发票,一般是带钱去税务局,该收的税费一次收完,月末申报期内企业在网上申报一下,操作简单易行。税务局对施工企业后续管理说实话是不到位的。当然由于行业的...

营改增 的一般纳税人,有业务发生,应该如何做账?
1)确认收入与税费:借:应收账款 1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 2)如果你这笔业务的成本(含税价)是8600元,那么:借:主营业务成本 8113.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86.80 贷:银行存款 3)当月,你应该缴纳的增值税:= 600-4...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