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在分配遗产时仍然有继承的权利,而且对其在遗产分配是应该予以照顾2.如果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3,《继承法》相关规定: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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