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是5月21号,记分周期是怎么算的?

如题所述

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是5月21号,则记分周期为次年的5月21日。记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12个月计算。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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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07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例如:6月1日初领驾驶证,那么记分周期就是6月1日0时0分0秒至次年5月31日23时59分59秒,系统自动执行分数清算日就是6月1日0时0分0秒。申请增驾车型后,驾驶证的有效期、记分周期不变。

你的初次领证日期是5月21号,那么记分周期就是5月21日0时0分0秒至次年5月20日23时59分59秒。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4-07
下年的5月21月为一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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