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我,不给经济补偿金,我找劳动局投诉,又改口说开除我,我应该怎么办???? ?

公司辞退我,不给经济补偿金。
我找劳动局投诉,公司又改口说开除我,说我违反公司制度、屡屡矿工、一个月旷工十五天。劳动局要求他们到劳动局协商,他们拖延时间。
我同事说他们做了一些假的规章制度,还要我的考勤记录,可能是想在考勤上动了手脚,我应该怎么办?

不管什么理由辞退或开除都要给经济补偿金的。除非是自己辞职才没有。他们做手脚没有用的。追问

我去劳动局问的时候,劳动局打电话问老板为什么不给经济补偿金!
老板说我旷工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开除我所以不给。
我问,如果老板有证据证明我旷工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话,是不是就不用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局的人说,对!但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我二月分因为春运买不到票晚回公司几天,我提前跟公司请假了,但老板不承认,老板说假条上没有他的签字不算数。我现在真不知道要怎样能证明我没旷工!
请您给我一点建议!

追答

这个你放心好了,劳务局申请劳动仲裁就行。
这个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务合同的。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追问

我想跟你咨询一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老板给我的辞退书上写:“连续旷工, 给公司造成损失。”
虽然我没有旷工,但我没有证据证明我没有旷工。
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我旷工的话。不就符合第39条了吗?这样公司不久可以拒绝给我经济补偿了吗?

追答

上面说到是是严重违反和严重损失,你的还不到这个程度,你放心好了。

追问

这五天我没在公司上班是事实。
如果说就算老板能证明我旷工五天也没关系的话,我就放心了。
我同事说,老板可能想弄一些假的规章制度,可能准备在考勤上动了手脚。
其他的证据还能找到,这五天老板死咬住的话,我也真拿不出什么证据了。虽然我同事们都知道,但他们肯定不能为我证明。谢谢您!

追答

你有跟人事或者上级请假的短信或者留言通话记录吗。这些都可以证明你请假的。

追问

我请假的时候是打电话,没录音。回公司开会又骂了我一顿,我也没录音。
只有一张火车票!所以我很担心这5天!

追答

你可以不承认这5天矿工的证明,说是公司单方面伪造的。要求澄清事实。

追问

我没有旷工,我肯定不会承认的。只是拿不出证据,考虑最糟糕的情况,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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