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自己的亲属,一般应按约定俗成的称谓称呼,但有时为了表示亲切,不必拘泥于称谓的标准。如对公公、婆婆、岳父、岳母都可称为“爸爸”、“妈妈”。
亲家之间为表示亲密、不见外,也可按小辈的称呼来称呼对方。但对外人称呼自己的亲属,要用谦称。称自己长辈和年龄大于自己的亲属,可加“家”字,如“家父”、“家母”、“家兄”等。
称百分低或年龄小于自己亲属,可加“舍”字,如“舍弟”、“舍妹”、“舍侄”等。至于称自己的子女,可称“小儿”、“小女”。
2、称呼他人的亲属,要用敬称。一般可在称呼前加“令”字,如“令尊”、“令堂”、“令郎”、“令爱”等。对其长辈,也可加“尊”字,“尊叔”、“尊祖父”等。
3、朋友、熟人间的称呼,既要亲切友好,又要不失敬意,一般可通称为“你”、“您”,或视年龄大小在姓氏前加“老”、“小”相称,如“老王”、“小李”。
4、对有身份者或长者,可用“先生”相称,也可在“先生”前冠以姓氏。对德高望重的长者,可在其姓氏后加“老”或“公”,如“郭老”、“夏公”,以示尊敬。
5、在工作岗位上,为了表示庄重、尊敬,可按职业相称,如“老师”、“师傅”第二十产。也可以职务、职称、学衔相称,如“周处长”、“陈经理”、“王教授”、“李博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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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作为一种礼节,还应掌握四个要素:
1、握手力度。握手时为了表示热情友好,应当稍许用力,但以不握痛对方的手为限度。在一般情况下,握手不必用力,握一下即可。男子与女子握手不能握得太紧,西方人往往积握一下妇女的手指部分,但老朋友可以例外。
2、先后顺序。握手的先后顺序为:男女之间,男方要等女方伸手后才能握手,如女方不伸手,无握手之间,可用点头或鞠躬致意;宾主之间,主人应向客人先伸手,以示欢迎;长幼之间,年幼的要等年长的先抻手。
上下级之间,下级要等上级先伸手,以示尊重。多人同时握手切忌交叉,要等别人握完后再伸手。握手时精神要集中,双目注视对方,微笑致意,握手时不要看着第三者,更不能东张西望,这都是不尊重对方的表现。军人戴军帽与对方握手时,应先行举手礼,然后再握手。
3、握手时间。握手时间的长短可根据握手双方亲密程度灵活掌握。初次见面者,一般应控制在3秒钟以内,切忌握住异性的手久久不松开。即使握同性的手,时间也不宜过长,以免对方欲罢不能。但时间过短,会被人认为傲慢冷淡,敷衍了事。
4、握手禁忌。不要在握手时戴着手套或戴着墨镜,另一只手也不能放在口袋里。只有女士在社交场合可以戴着薄纱手套与人握手。握手时不宜发长篇大论,点头哈腰,过分客套,这只会让对方不自在、不舒服。与基督教徒交往时,要避免交叉握手。
这种形状类似十字架,在基督教信徒眼中,被视为不吉利。与阿拉伯人、印度人打交道,切忌用左手与他人握手,因为他们认为左手是不洁的。除长者或女士,坐着与人握手是不礼貌的,只要有可能,都要起身站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际交往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