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机关单位编制外的工作人员的待遇是什么样的?

乡镇政府机关单位编制外的工作人员的待遇是什么样的?包括工资,福利,保险
还有包括人际关系,领导同事的关系,据说很复杂,我这人比较傻,所以我怕去了后,心眼少,吃亏。还有就是我是关系去的,暂时不是在编的人员,请问这一层需要主要什么?

跟有编的都不一样,具体的福利待遇需要看单位来看。

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事业单位:

员工分为编制内外,这种状况在事业单位普遍存在,法院、检察院、媒体、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有的事业单位,编制外员工数量甚至超过编制内员工,承担着主要的业务工作。

收入差距是一方面,此外还难以享受到编制内员工完整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障、落户口,评职称、向上发展也往往得不到平等的机会。

一个编制,意味着一份财政拨款。一个事业单位有多少编制,不是单位本身能决定的,每增加一个都要花很大功夫。何况,各级编制部门对事业编制的总原则是“精减”,这就意味着事业单位如果没有大的职能变化,扩编几乎不可能。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编制外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以下是对编外人员待遇的一些文件内容

1.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长期在外进修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待遇的人员;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领取工资待遇的人员;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的人员;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兼薪的人员;离岗经商办企业的人员;停薪留职的人员;占编制不上班,领取占编单位工资待遇的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全脱产学习的人员;人事关系和编制均在单位,但既不在单位上班又不在单位领取工资待遇的人员;连续借用其他机关事业单位1年以上的人员,由所在单位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工作单位上班或完善辞职、解聘等手续,对未在规定期限内返回工作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解除人事关系。

2.对已调入其他工作单位,但未按规定转移工资关系的人员,由单位报送同级组织、人社、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及时办理转移工资关系等手续。

3.对因病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仍未执行病假工资的人员各单位要加强管理,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请病假的,严格照《中共岳池县委办公室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意见》(岳委办发〔2011〕34号)相关规定执行。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有关待遇的通知》(广安人社发〔2012〕52号)的规定计发。对丧失工作能力,经鉴定后,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

4.对被开除、辞职、辞退、辞聘、解聘,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待遇的人员,由单位报送同级组织、人社、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及时办理核减工资等手续。

5.对受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理,未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离退休费)的人员,由单位报送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分别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4号)、《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5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8号)、《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的规定办理。

6.对在职或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退休)待遇的人员,由单位核实后报送同级组织、人社、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核减工资(退休)待遇,并将多领取的费用交回财政。

7.对不在特定岗位工作领取特殊岗位津贴的人员,由单位核实后核减,并将多领取的特殊岗位津贴交回财政。

8.对到龄未按规定办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仍领取在职工资待遇的人员,由单位核实后及时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报送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办理退休手续。确因工作需要延期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向组织、人社部门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9.对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其他违反规定领取工资待遇、离退休费、养老金的人员,由单位核实后报送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办理核减手续,并将多领取的费用交回财政。

10.对单位自聘人员,使用的劳务派遗人员,使用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属于后勤保障类岗位按照《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岳池县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人社发〔2014〕30号)纳入公益性岗位聘用、管理,属于特需专业技术人员按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规定报批、聘用和管理。
第2个回答  2015-11-26
1、跟有编的都不一样,具体的福利待遇需要看单位来看
2、编制外招聘 是指招聘单位不给予被招聘人员编制,即聘用
学校招聘实习教师,事业单位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等。
编制外员工和编制内员工相比,不仅难以实现“同工同酬”,在社会保障、向上发展等方面也难以享受到平等待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9-12
跟有编的都不一样,算是民工类型的吧,没保障的,而且发东西不会有你的份。人际关系,刚开始你要受排挤,这是人之长情,反正你做好心理准备就是,少说话,多做事,谁也不得罪。
第4个回答  2010-09-12
..我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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