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要求提前15天通知,否则扣除10天工资这个合法吗

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要求提前15天通知,否则扣除10天工资这个合法吗?还有就是辞职后工资还会押后一个月给结清,这合法吗?

  试用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扣除三天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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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13
劳动法没这个规定。
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提前通知,立即解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要举出证据证明损失大小,才可以向职工要求赔偿。
如果没证据证明,近要求扣15天工资,这个是变相的违约金,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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