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二手房,房主说房产证现在银行抵押,需先交10万解除抵押,然后才能过户,但10万可以作为首付。请问有没有不妥,需要注意什么,这样做可行吗?
如果是房东呢?我在合同中约定,一旦违约就返还
追答这些没什么约束力!最好是找个律师,做个公证,这才是有效的
因为他的房子之前是贷款买的,所以还欠银行10万还清,这样就可以解除抵押再卖了。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这10万是首付款吗,一旦对方违约就全额退还
追答当然可以!没有问题的
如果违约都是以几倍来偿还的
追问再问下,这10万是以定金名义还是以首付款名义写进合同哪个更好呢?
追答就写先交十万定金!等房子接触抵押!此定金转为首付款!
麻烦采纳我的回答
追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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