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昌吉朋友因为欠民工的钱,现在无法还钱。法院要拍卖其住房。其房子是自建房,没有房产证,几栋加起来一共800平方米。房子的估价是如何估价的?没有房产证法院也可以拍卖吗?是全部拍卖完吗?不留给他们住的地方吗?如果拍卖成功的话,买受人只给一半的钱,后面就不于给了,可以再进行拍卖或要回吗?还有,如果拍卖期间,我朋友又有钱可以还债了,法院还会拍卖其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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