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
我们可以发现,南宋时期的“存天理,灭人欲”及“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念在实际法律应用中并非简单地被奉为绝对原则,而是与法律规范、社会伦理以及个案的具体情况相结合,体现了一种更为复杂与灵活的法律与道德实践。这一过程揭示了历史时期法律、道德与社会变迁之间的相互影响与互动。
程朱理学有何可取之处与不可取之处?
我们不能说程朱理学之中的观点就一定是不人道的,错误的,至少它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建设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为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有人说,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才是真正的毒树,可以个人见解,程朱理学只是对“天理、人欲、节操”的要求近乎苛刻...
程朱理学是否被后人严重曲解?若是被曲解,他们真正的思想主张是什么...
1、存天理灭人欲的原意并不是留存天道天理,灭掉人的欲望、需求的意思。这句话出自《礼记·乐记》,朱熹那一派的理论经过发展后,变成了存天道,灭私欲的意思,意思是留存大道、天道,要限制人的私欲、欲望。并不是禁锢人的思想、自由,程朱理学可是一个大学派,把大学派的思想归结到禁锢人的思想自由...
评价程朱理学
程朱理学是儒学发展的重要阶段,适应了封建社会从前期向后期发展的转变,封建专制主义进一步增强的需要,他们以儒学为宗,吸收佛、道,将天理、仁政、人伦、人欲内在统一起来,使儒学走向政治哲学化,为封建等级特权的统治提供了更为精细的理论指导,适应了增强思想上专制的需要,深得统治者的欢心,成为南宋...
程颐为什么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维护封建纲常、摧残人性需要。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几百年间,民间对于妇女再婚问题的舆论评价和社会风气本身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宋初,仍乘唐代遗风,社会上妇女再嫁之...
古人真的认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吗
[16] [16]实际上,于婚姻观之外,程朱理学思想体系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主要涉及天理人欲之辨并事关义理。儒家采取道德主义态度,把个人欲望纳入公共道德的范围,在利与义不可兼得时要求个人能去利取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哲学根源上与理学天理人欲(或道心人心)的心性论密切相关。这里的“饿死事小,...
程朱理学的毒害
程朱理学是邪说,流毒千古 “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等反动思想和反动言论前面的诸公都说过,这里不再赘述。我认为程朱理学的最大危害在于:他是打着孔孟学说名号,实际是邪说,是对孔孟伟大学说的亵渎。你可以参看南怀瑾先生的《论语别裁》,现在摘录几段 “讲坏的一方面,孔家店...
程朱理学对女性的主张是什么
程朱理学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为学之道,对女子的贞节观比汉时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一是“男女授受不亲”的隔离与疏远,二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轻死重节之道。其实,程朱理学的观念在宋时还只是一种观念,到明朝时才开始发挥作用。明朝是奖励贞节最有力的时代。什么没有了,或者说...
为什么古代要“存天理灭人欲”?
元、明、清将程、朱理学作为官方思想,为统治者服务。整个社会提倡“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存天理,灭人欲”,士大夫们在官场中“圆滑变通”抛弃了应有的气节,反而将“守节”这件事让女人来做。“存天理,灭人欲”是朱熹理学思想的重要观点之一,人欲即佛教讲的三毒。后世人断章取意评判宋明...
宋理为什么主张存天理灭人欲
从“存天理、灭人欲”直接导出的是朱子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句话应该是 程颐发明的,因为《朱文公集?与陈师中书》记的是:“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 事小,失节事大。” 察之经典,朱子的论点承自于先贤。 孔子提倡“死守善道”,说“匹夫不可夺志。”(《论语?子罕》); 曾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