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和社保问题

我2009年年初办了引进人才类居住证,到了2009年7月单位才给我交社保,我是不是可以申请公司让其帮我之前的(居住证办下来后到6月分)的社保帮我补交上去?否则我可以申请仲裁的?

其次,想问一下是不是办理了普通的居住证,只要单位愿意帮你交社保,还是可以继续交的,即使引进人才类居住证办不下的话?

谢谢各位大侠~

居住证的起始日期会比发下来的日期早,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交,我当时就给交了。
没有上海户口和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的,只要单位愿意帮你交社保都可以交的。

7月最新的政策,外地城镇户口有单位的都要缴纳社保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7-18
09年7月1日开始 外来城镇户口公司员工如果单位同意的情况下 是可以缴纳三金的 但是办居住证 大多数人是抱着在上海定居下来的念头 孩子保险和孩子就学方面考虑的
第2个回答  2009-07-17
如果前6个月公司给你办了综合保险也没错的。没有规定说你有人才引进居住证公司就必须给你缴纳社保,给你交综合保险也是合法的。
办理了普通的居住证,或者说你连普通的居住证也没办,从7月1日开始,只要你是城镇户籍公司愿意,都可以给你交社保。
你要办理普通居住证的话必须把原来的人才引进居住证注销后才能办理。但是你注销人才引进居住证后就再也不能办理人才引进居住证了。
第3个回答  2009-07-17
普通居住证交的只是综合保险
你可以申请仲裁,但是费时费力得不偿失,弄不好连工作也丢了。要知道,现在很多公司根本不愿意帮你交纳,你们公司能从现在开始就交已经很不错了。
最后说一句,那个居住证其实没什么用处,你每个月辛辛苦苦交了那么多社保给政府,政府又能给你什么,大多数最后还是被踢回老家。当然人各有志,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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