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和员工续签合同了,要按N+1的方式赔偿

N是怎样算的?是按照劳动合同年限算还是按照实际工作年限算?因为第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N有上限吗?是6年还是10年?
对于know1_notknow2的回答,我是2000年公司转的正,到今年底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那只能拿到2个月的济补偿金吗?除了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的济补偿金外,我2000年至2007年的工龄就什么赔偿也没有了吗?

针对补充问题的回答: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经济补偿年限从本法实施之日(2008.1.1)算起,2008.1.1前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执行,而2008.1.1前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因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2008.1.1前工龄的因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而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是要支付2008.1.1前的工龄的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而终止劳动合同不是N+1的补偿方式。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算起(晚于2008.1.1入职的按照实际入职日算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所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为二个月工资。经济补偿年数只有针对高收入人群(月收入高于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有12年的上限。2008.1.1前的工龄适用2008.1.1前的法律,但是当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不用支付2008.1.1前工龄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对于代通知金,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必须提前通知是否续签,所以要看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是否有提前通知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中是否有提前通知的约定,有规定或约定的按照规定或约定执行提前通知,违规违约的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就不需要提前通知,也就没有代通知金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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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4

第2个回答  2009-07-08
1、N是指在公司工作的年限, 不满半年的按半年算,大於6个月而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2、1一般指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7-08
1、N是指在公司工资的年限
2、1一般指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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