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朋友在酒店工作跟老板说辞职,提前半个月告知,老板以告知未到一个月为理由,不给押金,导致朋友又在那干了一个月,入职4个月所有员工都未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个月发完工资想辞职,同时告知也有一个多月了,如果老板依然不给押金,该怎么办?劳动法生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