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活动”(简称“活动”)是我国学前教育界专用的一个术语,这个词汇是随着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演变而来的。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各个幼儿园在教学中就逐渐地取消了语言课、健康课、科学课的说法,而代之以语言活动、健康活动、科学活动的称谓。那么,“教育活动”这一概念是如何出现的?为什么会出现?与旧的称谓相比,它的出现究竟意味着什么?
一、“教育活动”概念的出现
1951年,教育部在吸取老解放区学前教育经验和借鉴
前苏联学前教育理论的基础上,制定了《幼儿园暂行教学纲要(草案)》,将“作业”规定为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作业”分为“必修作业”和“选修作业”,其中“必修作业”是最为重要的教育形式。“必修作业是幼儿在教师领导之下的集体学习,有明确的、同一的目标,即全班幼儿在一定时间内,作同样的活动。内容一定是丰富、生动、可以吸引幼儿的,并且是系统的、积极的。”“作业”概念源自前苏联的学前教育概念系统。前苏联学前教育专家乌索娃提出了学前儿童应该掌握两类知识的重要原则。第一类是比较简单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它们无须专门的教学,儿童在与成人的日常交往中,在生活、游玩、参观、劳动中就可以自然而然地获得。第二类是比较复杂的知识和技能,只有经过专门组织的教学才可以掌握。这种专门组织的集体教学形式就是“作业”。
在
文化大革命期间,幼儿园教育的特殊性被抹杀,幼儿园的教育单位与中小学逐渐趋同,均被冠以“上课”。“上课”是班级授课制的教学组织方式,缘起于17世纪的一些
乌克兰教会学校。夸美纽斯在
《大教学论》中从理论上论证了按班组形式“上课”的适宜性和必要性。他认为这种班组形式应符合一定的特征:一个教师同时教许多孩子;用同样的书教一切学生;所有的学生同时做同样的事情;用同一种方法去教授一切;许多的事情用少数的话说清楚;学科教学要循序渐进地划分阶段,等等。“作业”和“上课”在教育观念和组织方式上非常近似,它们之间的差别在于“作业”教学的任务重在利用儿童的自发经验(即第一类知识)引进中心概念(表象形式的初级概念),以帮助儿童了解现实世界中所发生的那些现象之间的简单规律和依从关系,而“上课”则没有这个方面的要求。
1979年,“
十年动乱”结束,幼儿园工作逐渐得以恢复。1981年教育部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中把幼儿园设置的体育、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六科明确规定为“上课”部分,客观上突出了“上课”的作用,这就使得幼儿园教育小学化,教师们将“上课”作为幼儿园教育的主要组织形式。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幼儿园教育改革拉开了帷幕。以幼儿园综合教育课程、活动教育课程、农村学前一年课程改革、游戏课程、幼儿园整体课程、幼儿能力课程等幼儿园课程为核心的教育改革风起云涌。在此起彼伏的幼儿园教育改革浪潮中,1981年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已不再符合当时幼儿园教育发展的需要,因此,在1989年,国家教委颁发了《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在《规程》中,无论是“作业”还是“上课”都没有再出现,代替这两个用语的是一个新词汇——“教育活动”。至此,“教育活动”一词正式登上幼儿教育的大舞台,逐步地取代了“作业”和“上课”的地位,成为学前教育界对幼儿园教学工作的一个专用称谓。
二、“教育活动”概念出现的背景
(一)20世纪80年代的幼儿园课程改革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幼儿园教育改革随着国家
改革开放的洪流逐步深化。幼儿园综合教育研究开创了幼儿园课程改革的先河。除了中央教科所郑慧英指导下的以自然常识为中心的综合教育实验外,
南京师范大学赵寄石领导下的综合教育研究在我国幼儿园教育发展历史上影响深远。为什么要进行综合教育研究呢?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1)由于在十年动乱中把‘作业’改为‘上课’,而当时对幼儿园‘上课’的含义并不明确,人们(尤其是未经专业训练的
幼儿教师)往往用小学‘上课’的概念去对待幼儿园‘上课’,造成了重上课轻游戏的普遍倾向,上课时老师讲、孩子听的现象也相当严重。(2)由于重上课,重各科本身的系统教学,分科教学从一位教师教各门科目发展到两位或更多的教师分别教同一班级的几门课,各科之间越来越割裂。(3)由于缺乏对各科之间相互关系的专题研究,而各科的研究却日益深入,各自的系统性加强,要求提高,份量加重,幼儿园老师提出,如果把各科的研究成果集中贯彻到同一个班级的幼儿身上,则教师难以胜任,孩子难以接受。”针对这种情况,从1983年至1986年赵寄石等人与南京实验幼儿园协作开展了题为“幼儿园综合教育结构的探讨”的研究课题。该研究强调幼儿园教育的整体性,探讨整体教育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提出了“综合教育结构”的思想,并且对教育内容的综合、教育手段的综合、教育过程的综合三个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从分科到综合,不只是一个形式的问题,而是一个师生关系的问题,涉及到孩子的‘三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种新的课程形式和课程观念用原先我们习以为常的“上课”就很难命名了。
另一项影响比较大的幼儿园课程研究是郝和平等人与南京鼓楼幼儿园合作开展的“活动教育”研究。该研究以皮亚杰理论为指导,借鉴High/Scope课程模式,建立了活动教育课程结构。所谓活动教育即是以活动区教育为主,并以小组活动、集体活动为辅的一种教育形式。它取消了传统的分科教学、上课的形式,让幼儿通过活动来学习和发展,教师通过设置一定的教育环境,让幼儿积极、主动地和环境相互作用,以此促进幼儿发展,落实大纲要求。活动区于上世纪90年代迅速在幼儿园普及。在这种课程中,儿童的“三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可以得到极为充分的展现。显然,活动区教育与“上课”无论在组织形式还是内在观念上都相去甚远。
这样,随着我国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深入,“上课”渐渐地与课程改革中所涌现出来的新的课程模式和课程观念格格不入。因此,客观上就需要有新的词汇来表达幼儿园教育工作的
基本单位。
(二)活动理论的传播
自20世纪80年代起,活动理论在我国学前教育界的影响逐渐扩大。除了前苏联历史文化学派的
维果斯基、列昂节夫、鲁利亚等的活动理论外,皮亚杰的活动理论也有着广泛的影响力。前苏联的活动理论认为人的活动是历史的、社会的产物,是人类反映自然、改造自然的特殊形式;活动是智力行为发生的源泉;对幼儿而言,游戏是他们的主导活动。而在皮亚杰看来,活动是人与外界环境相互作用的表现形式,儿童发展在于其本身主动的建构;儿童在其发展的早期阶段,其智力十分依赖于“某种外在的运动性质的操作。”除了前苏联的历史文化学派和皮亚杰的活动理论之外,我国的学前教育研究者还积极地从
卢梭、福禄贝尔、杜威、
蒙台梭利以及
陈鹤琴、陶行知等人的教育思想中吸取有关活动理论的营养。从各种活动理论中可以得出的共同结论是:活动是人与客观世界建立联系的必要形式,儿童通过活动才能够获得发展,没有活动就没有发展。
随着活动理论的传播,活动性逐渐成为我国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强调幼儿是在与周围环境的
交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对幼儿来说,只有在活动中的学习才是有意义的;只有以直接经验为基础的学习,才是理解性的学习。在
《现代汉语词典》上,活动是指“(肢体)动弹;运动”。在学前教育领域,“活动”一词依然保有其本义,但除了本义之外,由于活动理论的影响,“活动”一词背后还隐含着丰富的儿童发展观念和教育观念。“活动”不再只是一个日常生活用语,它在我国学前教育领域已经成为一个具有特定意义的专用术语。
(三)《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的颁布
1989年。教育部在《规程》中第一次正式地将幼儿园教育工作的组织形式称为“教育活动”,这使“教育活动”名正言顺地成为我国学前教育领域的规范用语。表1是笔者以
《学前教育研究》杂志从1987年到1993年的目录为样本,对“活动”一词的出现情况所做的统计。从中可知,在《规程》颁布前,人们在讨论幼儿园教育工作时一般都使用和“上课”相对应的“xx课”或“xx教学”一词,但随着幼儿事业的发展,综合教育活动、游戏活动以及自选活动由于与“上课”相去甚远,无法被冠之以“上课”,遂开始零星地以“活动”的称谓出场。在《规程》颁布后,尤其是1990年后,“活动”一词的使用频率呈稳定上升的趋势,“xx课”“xx教学”被转换为“xx活动”,“活动”由此逐渐成为幼儿园教育工作中的常见用法。
三、“教育活动”概念的含义
1989年的《规程》明确界定“幼儿园的教育活动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教育活动”这一用语与1981年颁发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所使用的“上课”,在提法和性质上都有了较大的变化。那么,究竟该如何来理解“教育活动”呢?
(一)“教育活动”的范围
一般而言,对幼儿园“教育活动”的理解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从广义讲,“教育活动”是个宏观的概念,它在高一层次囊括了一切具有教育因素的活动,包括了各方面、大大小小、促进幼儿各方面发展的具有教育因素的各种活动。因此,几乎幼儿园所有的教育工作都可以囊括在“教育活动”的范畴下。另一种观点认为,从狭义上讲。“教育活动”是幼儿园的三种活动(即一日生活活动、教育活动和游戏活动)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而不是幼儿的自发的活动。“教育活动”与其他活动的区别主要在于它的目的性、计划性和它的组织更加严密。
《规程》在其专门讨论“幼儿园的教育”的第四章分别说明了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一日活动、日常生活、教育活动、游戏、品德教育、个别教育、普通话的使用和幼小衔接的问题。在这里,“教育活动”是与游戏、日常生活以及品德教育等相并列的。另外,“有目的、有计划”是典型的教育工作的特性,通常来说,游戏活动和生活活动的目的性与计划性相对较弱。因此,可以推测,至少从《规程》的文字表述来看,“教育活动”是幼儿园三类活动之一,它并不包含幼儿园的游戏活动和生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