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车撞死人与用刀捅死人难道性质不一样吗?

听当官的常说用车撞死100人最多判7年,用刀捅死1人就是死刑。用车撞死人与用刀捅死人难道性质不一样吗?

不是的。
撞死100个,基本上会定危害公共安全,一样能上死刑。
你听说的不判死刑,是走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中,除非能证明开车人是故意撞人(比如连续撞100个,那么第一个可以说是过失撞的;你不停车,后99个就认定是故意的),否则的话就定“交通肇事”。
因为法律上认定“开车”属于高危险的正常活动(检查高压线也是~),只要进行这种活动,就是有比较高危险的。所以法律为了平衡社会效率(开车能提高效率,这很正常吧),降低了惩罚力度。
但是如果能证明驾驶者故意撞人,那么就和拿刀捅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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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02
车撞的有被动因素,刀桶的都是主动,90%车撞都是无意行为,90%刀捅都是故意行为。法律上面故意和无意是两个判罚的重要依据,当一个人主动犯法的时候说明这个人已经无视法律存在,属于被严厉制裁的。当一个人无意犯法的时候说明这个人只是在特定的情况被动的无意的触发法律,属于需要酌情而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1-19
撞死人跟用刀杀人我以为:并无差别。人踩离合开车撞死用的脚,力转于车。人高速插人也是人用力与刀柄再传力与刀。同样的手法为何不能就不能同样的处罚。人喝酒,意气,仇恨杀人。开车撞死人…思维决定行为。开车的就谁能证明他不是故意的撞杀他人………法律就是法律程。只要杀人就受到处罚,并不能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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