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已下来,依照判决书约定内容赔偿当事人,赔偿期限已到,但被告方无赔偿支付能力,我们应该怎么办?

此事件由工伤引起的赔偿纠纷,遇到无经济赔偿能力,不肯支付受害者,逃避法律,法院也无法对付。做为受害者我们如何真正才能获取公平、公正、合法的赔偿。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偿还债务,拒不偿还的可强制执行,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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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09
没有履行能力,法院也没办法。现在有的法院有救济金,你可以到法院申请试试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9-09
那他没钱能怎么办。。。家里没财产么?
可以找他签个赔偿协议,来个保证等等
没钱也没法执行,只能等他赚钱了。
第3个回答  2009-09-09
典型的“执行难”!

没好办法,可以要求他分期支付或缓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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