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中有道例题:
2月26日,SK公司获知丙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预计应收丙公司账款250万元(含增值税)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应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SK公司在2007年12月31日已被告知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因而按应收丙公司账款余额的50%计提了坏账准备。
要求考虑所得税,税率是25%。
答案是这样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5
贷:坏账准备 12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1.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1.25
问题就是既然应收账款已经全额坏账,为什么不再补提125万的坏账准备,然后把总共的250坏账准备转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照答案这样处理的话之前提过的那125万的坏账准备哪儿去了?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前期提坏账时
借:管理费用 125
贷:坏账准备 125
现在补提,因为属于日后事项,所以管理费用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代替。
然后还应该做一比
借:坏账准备 250
贷:应收账款 250
的分录?这个也应该算调整分录吧?上年度的那个125万的管理费用当时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