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为工人买了400元的商业保险,如果在工厂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工厂为工人买了400元的商业保险,如果在工厂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商业保险理赔时,不同的保险公司有不同的理赔方式,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已经支持线上理赔,可以在保险所属的保险公司官网网站进行线上理赔,方便快捷,而且有专业人员指导。同时,也能在线下到保险公司窗口进行理赔,一般需要身份证、保险合同、事故证明资料等,在理赔险可以咨询相关业务员所需的材料。
法律分析
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是指在职劳动者在生产区域内、工作时间中,因从事与生产有关的活动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 急性中毒等事故。企业工伤事故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2]。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及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便无法索赔。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会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劳动者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3-05
只要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就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受伤工人有权要求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最终根据认定及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厂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应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法律责任。
伤者也不影响商业保险理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03
商业保险一般来讲呢400块钱都是工商啊或者意外的一个保险,看看呢工人受伤是否符合保险赔付的标准和这些情况,如果符合呢那就是在商业保险来来提出香的啊理赔申请,有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来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款来进行赔偿。如果在工厂里受伤了,一般是工伤是没有意外的情况,因为你这400块钱百分之百是有意外的,一个保险意外的话百分之百是能报的,但是其他情形呢我们还是要看理赔人员怎么说。
第3个回答  2020-04-12
我是在厂里上班受伤工伤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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