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的房子没到期,房东把房子卖出去了,租户要求赔偿

房子是我的,起初我把房子租出去了。但是进一个月我们把房子卖出去了,也提前通知了住户搬家,并且会退剩余时间的房租。租房者也没提什么特殊的要求,也找了别处的房子。但是现在要搬东西了,他们却说要求多退一个月的房租。

我想问下,他们的要求合理吗?

另外,我们和现在的房主也说好了,如果他们不想搬也可以继续租的!我们会把剩余的租金给现在的房主。

但是,租房者坚决不住了。要求多退房租。我想问,法律来讲 我们应该多退给他们房租吗?
合同是自己写的~其中也没注明提前退房子的一些声明。

租户的赔偿要求是应该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这种事现在比较常见,承租方可以做如下考虑:
一,房东可以在租赁期内卖房,但要按租赁合同的违约约定给予承租方经济补偿,承租方同意,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二,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除非书面放弃购买,否则可以起诉他们的买卖合同无效。
三,“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房子卖了,承租方也有权居住到合同期满。就是到了法院,法官也会支持承租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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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05
不合理!买卖不破租赁的意思是你吧房子卖出去了,但是租赁人仍然可以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出卖人的租赁义务,但是在本案例中看,承租人已经放弃了继续租赁的权利,那么,他就不能要求你再赔偿。
如果你们签订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话,你随时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只要给对方留出必要的时间就行了。
所以,他要求多退房租纯属无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8-05
合理的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 不过 你可以说 不要求他们搬走 如果你提前就和他们说了 可以继续住 他们没有理由要求你负责
但 要是你开始没有说 他们找好房子才说 就是你不对
如果只差1-2月 可以好好商量 少退钱
或者 按照合同 付出 违约金就好
真不想给 就扯皮吧 不过 如果自己没有道理 建议多少付出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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