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赔偿问题 大家好 我是一个装修的私人小老板 七月份我工地一工人由于操作失误切割机把自己左手大

工伤的赔偿问题
大家好 我是一个装修的私人小老板 七月份我工地一工人由于操作失误切割机把自己左手大拇指切断了 后来接起来了 当时在医院听医生说治疗费要一万多 我已经准备了两到三万赔偿 这也是我的心理底线 
由于种种原因 最近才谈到了赔偿问题 他开口就跟我要五万 都是朋友 五万都开的了口 我一年也赚不了多少钱 将近一年白干了 实在接受不了 我就想想问一下 在法律上我是不是该负全责 忙不过来找他帮两天忙 我们之间并没有任何书面上的劳动合同 
还请有专业知识人士回答一下 不要想当然的就来插嘴
我不是推卸责任 出于道义 赔偿没问题 五万实在让人反感 请圣母口下积德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双方即已建立了劳动关系。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赔偿项目累加,五万私了并不算高,公了可能更高。追问

你好 我做的那个活是一个装修公司的 我是施工队的队长 出了这种事 公司有赔偿责任吗 我当时加入公司填了一份合同 上面有出事不负责任的条款 签了字会成立吗?

追答

你不具有用工主体资质,应当由装修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合同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无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1-24
应当一人法庭追问

什么意思?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