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出事故,业主应当负什么责任?

施工单位出了事故,安监局对业主也进行了处罚,请问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按<安全生产法>是有处罚的条款,但按<建安条例>,只有业主没有违反条例所规定的六种情况,应该就没有业主的责任.这样就不明白了,到底是适用<安全生产法>还是适用<建安条例>呢?要知道<建安条例>是在<安全生产法>之后才颁布的啊!
我没有积分,谁肯帮解答一下呢?

  施工单位出事故,主要责任在施工方。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业主方包括业主派出的安全员应承担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属于次要责任。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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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不要搞那么复杂,首先施工单位是给你做工程的,你得明白。
先说明一下:
1、你是什么业主,如果是开发商可能就罚你,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话,也得看有专门的基建部门没有。
2、工程有监理没有,如果没监理,那业主自己监督也有责任啊。
3、详细说明是什么样的事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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