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不用转回户口所在地,可以在当地继续个人缴纳或由新公司代为缴纳,如果不想继续缴纳的话,可以先申请失业,一般失业2年内,是可以不缴纳的,、具体的细节和办理程序,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第2个回答 2009-08-27
可以累计,如果说将来满员领取条件,是可以申领失业补贴的。
你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进行申请才可以。
一般一个月能够领取几百元左右,即最低生活水平。
如果说购买了失业保险,你还可以申请失业补贴金.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
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第3个回答 2020-12-04
领取失业保险金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最基本的一点
必须要失业才能领取。
有人说那还不简单
我只要不工作不就是失业了么?
不是的,
对于失业是有一些标准认定的。
比如王先生在一家企业就职一年多
近日,
他觉得这家企业的劳动强度太大
想换一份轻松的工作
于是提出辞职。
王先生自己在职期间
一直缴纳失业保险费
现在辞职后,
在找到新工作之前
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解 答
由于王先生是自己主观意愿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依 据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非因员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
◆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的;
◆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所以大家都明白了吗?
那么如果符合条件
在无锡,失业保险金能拿多少呢?
该怎么申请?
无锡失业金发放标准
从2018年8月起,市区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调整为1170元/月。领取上限为2020元/月。
具体标准如下:
缴费<10年,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10年≤缴费<20年,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 ≥20年的,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失业保险金按最低标准(1170元)确定。
注意:领取失业金期间医保不停还不用自己掏钱!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统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享受与企业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具体该如何申请
1、资格审核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同时具备3个条件:
(一)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申报及领取
1、被退职工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或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非本市户籍的外地人员到退工前单位注册所属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即社保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2、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将材料报送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4、失业保险金已通过“社保卡”实行社会化发放(即通过银行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将于核准发放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上账,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个人社保卡(市民卡、省卡)到银行各营业网点通兑。
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均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⑴重新就业的;
⑵应征服兵役的;
⑶移居境外的;
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⑸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2.万一失业一段时间后找到工作了又再次失业,该怎么领取呢?
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金后,再次失业的,可以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为:
1.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限重新计算;
第4个回答 2009-08-26
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由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A.合同期(一年)满,单位不续签的:
1.单位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2.社保支付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B.“主动申请离职的”,没有A的2项待遇。
本人原创《4项失业保险待遇》:
一、4项失业保险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病的,有医疗补助金;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有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二、3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者。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
1.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3.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
4.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5.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5个月;
6.满6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1个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7.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四、失业保险金的金额:
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注意:各地规定会不同,应以参保地的政策为准。建议亲临社保中心或者拨打电话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