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计算题

审计人员在20XX年对海华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公司12月购入原材料,增值税发票注明原材料价款400万元,其中20万元(不含增值税)材料发生非正规毁损。该公司当月销售产品收入为2400万元(不含税价格),另外工会当月领用产品按销售价格计算40万元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原材料和产品的增值税率均为17%,当月购进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3.4万元,该企业当月计算约应缴纳的增值税为336.6万元。试问该项金额计算有无错误?如果有错误,请计算出正确结果。

显然,该12月不是2009年12月,因为现在才2009年8月,故当月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3.4万元肯定是不能抵扣的。

购进原材料增值税:400*17%=68万元;
材料非正规毁损,相关进项税转出:20*17%=3.4万元;
销售产品销项税:2400*17%=408万元;
领用产品作为福利,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40*17%=6.8万元;
购进固定资产增值税3.4万元不得抵扣,入固定资产成本。

故:
当月应交增值税=当月销项税额-当月进项税额
=(408+6.8)-(68-3.4)=350.20万元

企业当月计算的应交增值税额有误。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8-29
一、该项金额计算有无错误

二、正确结果
1.购入原材料进项税金:400*17%=68万元
2.材料发生非正规毁损应作进项税金转出;20*17%=3.4万元
3.销售产品销项税金:2400*17%=408万元
4.工会当月领用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金:40*17= 6.8万元
5.2009年度前当月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3.4万元是不能抵扣的。
6、该企业当月计算约应缴纳的增值税为408+6.8-68+3.4=350.2万元
第2个回答  2009-08-28
1.购入原材料进项税金:400*17%=68万元
2.材料发生非正规毁损应作进项税金转出;20*17%=3.4万元
3.销售产品销项税金:2400*17%=408万元
4.工会当月领用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金:40*17%= 6.8万元
5.该企业当月计算约应缴纳的增值税为408+6.8-68+3.4=350.2万元
如果按09年新税法,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销税可以抵扣,则408+6.8-68=346.8
第3个回答  2009-08-28
1.购入原材料进项税金:400*17%=68万元
2.材料发生非正规毁损应作进项税金转出;20*17%=3.4万元
3.销售产品销项税金:2400*17%=408万元
4.工会当月领用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金:40*17%= 6.8万元
5.该企业当月计算约应缴纳的增值税为408+6.8-68+3.4=350.2万元
第4个回答  2009-08-29
400*17%=68万元 20*17%=3.4万元
2400*17%=408万元 40*17%= 6.8万元

408+6.8-68+3.4=350.2万元
第5个回答  2013-06-26
小规模进项不抵扣,1月份应缴增值税=70000/1.03*3%=2038.83元也就是说
你的70000为含税销售额
,先要还原成不含税
就是70000/1.03用不含税销售额乘以你的税率3%,就等于你1月份要交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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