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继续在公司干了一个月,公司能开除我吗

我的合同签的一年,从09年7月1日到10年6月31日结束,合同到期后我一直还在上班,公司也没有跟我续签合同,今天是8月5日,公司让我走,我现在能要求公司赔偿我吗?应该怎么赔偿我呢?
应该每个月10号发工资,今天公司就结算了我7月份和8月份1-4日的工资
还有一个问题,合同到期后,继续做了一个月,公司才来谈续签合同,如果我不同意公司续签合同的待遇,我离职的话可以找公司要补偿或者赔偿吗?

劳动合同终止,能要求公司赔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应该给你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27
公司应当在你合同到期的前一个月告诉你续签或不续签合同,现在公司是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的一个月才告诉你不续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所以公司也明白这一点,才将你在合同到期以后继续工作期间的工资也结给你了(8月份工资),鉴于公司违规行为(没有提前通知),公司应当支付两个月的平均工资给你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05
当然能开除了,你的合同到期,你没有续签,那你相当于零时工,开除你法律上不保护的,你在合同到期前应该和公司交流,确定去留问题的
第3个回答  2010-08-05
不能,你没续约合同,即在他解雇你时你们已经不是合同关系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