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婚前已经交完费买好了房子,但是单位没及时办理好房产证,后来结婚了现在才办理房产证,请问共有人可

我在婚前已经交完费买好了房子,但是单位没及时办理好房产证,后来结婚了现在才办理房产证,请问共有人可以不写妻子名字吗,因为担心跟妻子不和谐有离婚的可能,如果离婚了我白买的一套房子还要分她吗,我人财两空呀

你买的房子一次性付款还是贷款的?
如果是一次性的话,你保留购房发票等出资证明,即使离婚也很证明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如果是贷款,从你们领结婚证的日期开始算起,之前的属于你个人所有,之后的包括增值部分是夫妻共有的。
另外房产证的名字必须和购房合同中的名字相符。如果当时你购房在合同上只写了你自己的名字,那么房产证上也不能写你妻子的名字。如果购房合同上有她的名字那房产证上必须也有。你只需保留你的出资证明就行了。
其实都已经结婚了,就要向前看,将心比心,你老婆这么防着你,你心里好受吗?你百分之百的投入,即使今后有意外,但心里不后悔,没有阴影。虽然现在离婚率很高但是也不能还没怎么过日子就想着可能会离婚啊。我结婚肯定是信任她的,倘若有一丝不信任,宁愿不结也不想结了婚老是防着,累不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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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0
最好不要写你妻子的名字。
首先,在你婚前已全额支付了购房款(必须是你结婚证上日期之前),保存好付费或转账时的相关证明,即使今后离婚,这房子也是你的婚前财产,你的妻子无权提出分割。
其次,为了今后不必要的麻烦,你最好告诉你妻子这房子里有大部分的钱是你父母出的,所以只写你父母的名字,如果你有兄弟姐妹的话就写你父母和你的名字,最好让你父母写清楚这房子属于你个人,不作为今后遗产进行处理等。通情达理的妻子是不会跟你闹的,毕竟是跟你结婚,不是跟你的房子结婚。
第2个回答  2010-08-20
你在婚前虽然是自己买的房子,可是只要你结婚了并且婚前没有进行财产公证就会变成你们的共同财产。除非你能证明你妻子是过错方,或者她自愿放弃。我觉得你不用有这个担心吧,毕竟两个人在一起不容易,珍惜彼此才是真的。谈这些就伤感情了,但是若是真的存在什么问题非离婚不可,那最后还是得看法院怎么判了
第3个回答  2010-08-20
可以不写她的名字!!

由于这套房子是你婚前所购,契税发票和购房合同都是你的名字,只有你个人的房产证出来之后才能进行产权变理手续。

此房属于婚前财产.产权归你个人所有.
房产证出后之后再办理增名手续.那产权就为夫妻双方共有了.
第4个回答  2010-08-20
有单位的购房合同和单位开的证明以及你办里房子的发票日期,证明这是你婚前财产,可以不写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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