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算工伤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如果符合工伤的情形,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工伤保险法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规定的情形,只要不具备排除工伤事由,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61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我想解除合同,厂里会有补助吗?
我手还没痊愈厂里就要求我去上班但是手还不能做事。我能不能再续工伤。
追答到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之后做劳动能力鉴定,看停工留薪期是多久
追问去鉴定需要带什么材料,鉴定是等完全好之后嘛
追答先认定工伤,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1)职工和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工资表(或工资记录)或招工表(或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等;
(2)《工伤认定申请书》;
(3)职工本人身份证明(非本人办理的,办理人须提交身份证明、与受伤职工的关系证明或委托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病历本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有关旁证材料原件如:旁证、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6)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查询);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的);
(8)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刑事案件的)。
全部都要?
追答你有哪些就带哪些,到劳动局那边,缺什么他也会告诉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