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是否可以适用警告?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几条?

如题所述

殴打他人可以给予警告,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些内容如下:

第四十二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侮辱或者诽谤他人,诬告陷害他人,打击报复证人,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及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及处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1-10

第四十三条。

1、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有下列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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