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和别人打架,对方先动手拿棍子打伤他的头,然后被拦开之后对方又趁他不注意拿棍子打他,没打到,然后他逃走之后叫了几个人,自己拿了一把小刀子本来是去吓吓对方找对方赔偿医药费的。由于我朋友一个人先到十秒钟对方以为他是一个人来的就拿着小凳子照着他的头打出了血,然后他用刀把对方砍致轻伤,他叫的人没有动手。对方医药费两万块钱,和解要二十万。如果去自首,请问这样会怎样判刑,他的朋友又会怎样判刑。他的朋友不肯去自首。他可以不交代自己没叫人吗?现场有监控。可以判定为过失或自卫吗?谢谢,急~~~~~ 还想问能交代他他叫了人吗?他朋友后到十秒左右。听说交代了会很麻烦。
与对方先动手没有关系,主要看造成的后果。
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且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实报实销。如果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可以判缓刑。
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是被迫还手,造成对方轻伤,是属于正当防卫,是不需要负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它有以下基本特征: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
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同不法侵害做斗争的行为。他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又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义务,是一种正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
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
3、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观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性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