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是在 0 岁~6 岁儿童学习音乐和参与音乐活动中进行的教育工作。
目的要求:使幼儿掌握必要的音乐知识技能,培养音乐素质和能力,获得一定的情感体验、审美感受;培养性格,陶冶情操;发展智力,启迪智慧;培养健康的体魄;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为成年后的文化艺术修养奠定基础。
实施场所有家庭、托儿所、幼儿园和其他社会文化教育机构。
托儿所、幼儿园设音乐课和日常的音乐活动,内容包括:唱歌、音乐伴随下活动(律动、音乐游戏、舞蹈)、音乐欣赏、节奏乐等。
实施和发展婴幼儿音乐教育, 需要家庭、托儿所、幼儿园和社会等几方面互相配合。
扩展资料:
音乐教育分“普通”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专业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和表演、教学基本技能及艺术实践知识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音乐教师。
音乐教育核心课程:乐理、视唱练耳、声乐、器乐(含中外器乐)、和声基础、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合唱指挥、歌曲写作、曲式分析、艺术概论、舞台表演、舞蹈、音乐教育导论、音乐教育哲学、教育学、心理学、音乐治疗学等。
主要实践环节有:毕业实习、音乐调研与采风、艺术实践(展演)、就业指导、毕业设计(论文、音乐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婴幼儿音乐教育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音乐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