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下,遗嘱和婚前财产公证哪个更好?效果范围广?做了其中一个,另一个还要做吗?还是两个都要做?一方意外或者离婚后,婚前财产会按遗嘱写的部分走吗?还是按婚前法走?
我是说婚前财产
我是说婚前财产
我是说婚前财产
追答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你是否特别关注了婚姻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男方父母不全力以赴、不遗余力的把家庭发展壮大,有几个女的愿意嫁进来,父母大公无私的为家庭做贡献,做儿子的占为己有这可特别违背自然规则自然规律,国家当然不允许。注意传宗接代方面的家庭,负有延续香火重任的夫妻一方时时刻刻也在为这个家庭做贡献,生育后代抚养后代当然也算是贡献,全方面的贡献不能一点也不做。婚前财产与这是抵触的,你认为法律上会支持哪一方面。正确理解是婚前财产的适用范围非常有限,应该认为是特殊情况才考虑采用婚前财产概念,一般情况下按照结婚事宜对待就行了,谁为建立新家庭贡献的东西长期握有主要掌控大权,甚至离婚解散这个新家庭以后仍然归其所有。
我是想问比如婚前有了一套房或其他财产,如果发生意外,婚前的财产按法律一般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我立遗嘱还是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把婚前的这些财产在发生意外后留给我的父母?
追答你把家庭放在第一位就不是继承了,每一个人都是为家庭为孩子为子孙后代努力奋斗的,那样不是个人东西,与继承无关,只要家庭还存在,仍然属于家庭
追问就是说我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然后发生意外后,自己和父母奋斗的东西,我不在后父母连生活保障也没了?是这样吗?遗嘱也没用?
追答是缺少了你的养活,如果你是家里的顶梁柱而且家里本来就没有什么东西,也谈不上没有生活保障,别忘了还有政府呢,国家有低保、五保政策,生活保障不是大问题。属于你们家的东西你不安排也还是属于你们家。
我记得一方意外后,婚前财产也会被分给另一方,遗嘱和婚前财产公证,哪个会把婚前财产给自己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