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5-28
走人。但不是服软走人。此处不留爷,必有留爷处。作为打工仔,我们是靠自己的力气,凭自己的技术来吃饭 不是靠老板的脸色,靠受老板的气,来挣钱。
我们可以和老板据理力争,我们就可以和老板死磕,但会影响我们的心情,影响我们的工作状态,老板和他处处都设置障碍,又何必呢,既然老板不想留你了。
树挪死人挪活。换一个工作环境,你可能干得更好,你可能心情更舒畅。我们可以昂首挺胸的走,我们可以毅然决然的走。带走我们的壮志,带走我们的热情,带着我们的工作能力,去开创另一片崭新的天地,去打拼,下一个美好的未来。
第2个回答 2019-05-07
不是服软走人,会很明确的告诉他我的想法后再辞职走人,老板不欣赏,不看重,耍尽手段想要你走,留下没得必要,但是直接服软走人也会觉得太没得脾气,所以要说出自己的想法后再走。
第3个回答 2019-04-28
你好,
既然老板已经用非常手段想让你自动辞职,
你也没必要在那耗着,
辞职不一定是服软,
真相早晚会浮出水面,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既然老板分不清好坏,
再耗下去浪费的是自己的青春,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5-05
选择走吧,既然不受欢迎,何必强留。此处不留人,必有留人处。如果你的工作能力优秀,到哪儿都受欢迎的。坚持待在那儿,只会让自己更受气,何必呢。
第5个回答 2019-05-05
当然是死磕到底,要不然他以为我好欺负呢。
公司逼迫员工自己离职,可以继续上班,不要写辞职申请书,写了就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公司采取暴力方式威胁员工可以报警。自己私下录音录像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