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欠别人的赌债,写下了欠条,其起诉当事人不管用。因为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因赌博而欠的债,称为赌债。
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关系,违反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规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当然赌债就无效;赌债虽经借条赋予其合法的外衣,但掩盖的是其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赌债偿还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受领赌债属于不当得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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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为了能够追回他人欠下的赌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通过暴力手段逼迫其写下欠条。近日,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犯罪嫌疑人张隆坤、温枝云、肖文凯、林上游等人批准逮捕。
2017年11月25日,林某被朋友拉进张隆坤、温枝云等人开设的QQ群参与网络赌博,输了2500元。次日,张隆坤见林某无力还钱,担心其逃跑,就指使温枝云、肖文凯、林上游将其看管住,用透明胶带捆绑其手、脚、嘴巴等部位,还动手殴打,并逼迫其写下一张4000元的欠条。
2017年11月30日,林某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才将林某从拘禁中解救出来。几天后,公安机关先后将肖文凯、温枝云、林上游抓获归案。2017年12月,张隆坤到公安机关投案。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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