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因不负责任造成合同签订错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那人告到劳动局该付吗?

他还是试用期间,上班不到一个月,出了事情后很逃避,紧接着几天迟到旷工常有,他提出离职还在办公室大吼索要工资,态度极其恶劣,后被公司拒绝他的要求,但是他第二天便没来公司了,后来他听说客户要去法院起诉,直接面都不露,打电话也不接。因此公司也不想结他工资以此作为抵扣赔偿客户的一部分,现他把公司告到劳动局那里说不给他工资,还期限嚣张的跟同事说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他咨询过律师说不关他事,就算拿到法院去说也不会判他赔偿的。真是气人,现在劳动局让我们写材料说明书,请问如果是到劳动局那里我以什么理由和立场来辩解?还有就是现在给客户的赔付损失上万,本来也没打算让他赔,话说回来要他赔也拿不出来钱,只是想他如果不要他的工资(实际该付也就一两千块钱),公司承担也就罢了。但是没想到他恶人先告状,态度还很恶劣,该如何处理是好?如果起诉他要经过些什么程序,从没打过官司也不懂流程?谢了证据补充: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的损失是事实,有客户指名的投诉书,还有他落款签字的合同等等。

既然 对方依据 起诉 你直接出庭应诉 即可 必要时还是 请个 律师 提供 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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