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用人单位应该赔偿吗?

前提是我父亲是长期工退休的!

第1个回答  2010-05-31
只要是存在合法劳动关系就可以求偿,但是上班期间不可以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检举 现在已经取消了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例

回答者: ice2002zzz - 四级 2010-5-31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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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取消,员工(不论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机动车伤害仍被认定为工伤。
2、但由于你父亲已经退休,不属于正式工也不属于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法所认定的劳动关系,只存在民法所规定的雇佣关系。
3、雇佣人员上下班途中遭到的伤害,法律并没有将其认定为工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临时工也是可以算工伤的,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如果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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