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下班途中出车祸我公司要负责吗

临时工下班途中出车祸我公司要负责吗

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他都不是在上班的期间,你说出现的车祸都是和公司没有关系的,所谓上班时间就是正常的,上班八小时之内所遇到的车祸,或者其他意外公司是要负责任的,对于像他已经下班,已经就不再单位,所以他出车祸也是说在遇到的意外当中也是说他在下班的路程当中所发生的,所以跟公司是没有关系的
下班回家路上出车祸,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承担全部责任的算工伤,工伤保险可以赔付。至于是选择肇事方赔偿还是选择工伤保险赔偿,由当事人确定。从理论上说,如果你选择工伤保险赔付,如果是对方的责任,其追索权归保险公司。也就是说,你不应当得双倍赔偿(有的地方工伤保险赔付管理不严,有双赔付的情况)。据此, 1、对方不赔,工伤保险应当赔偿; 2、不会扣工资,但从理论上,可以扣除你的医疗费(对方已赔付)。应当报工伤,但你不应当获得双倍赔偿; 3、你可以选择工伤保险赔付,也可以选择肇事者赔付。如果你选择工伤保险赔付,应将追偿权转移给工伤保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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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6
不管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他都不是在上班的期间,你说出现的车祸都是和公司没有关系的,所谓上班时间就是正常的,上班八小时之内所遇到的车祸,或者其他意外公司是要负责任的,对于像他已经下班,已经就不再单位,所以他出车祸也是说在遇到的意外当中也是说他在下班的路程当中所发生的,所以跟公司是没有关系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2-06
这个要看公司与该员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交通事故中死者一方的责任情况。如果临时雇佣一般不能认定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劳动关系就不能认定工伤的。
一.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两类。聘用临时工的目的事为了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所以聘临时工当替工。
二.《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上下班路上出现任何事故伤亡都在工伤之内。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员工受伤要被认定为工伤需具备三个条件: (1)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
(2)事故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
(3)非本人主要责任。因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需要结合员工的具体情况依法认定。
其次,如果员工自己认为属于工伤,而员工所在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员工应及时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是否为工伤。如果认定属于工伤,则会按照相关程序作出《工伤认定书》。员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如果员工被认定为工伤但所在单位未为您投保工伤保险,那么员工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之规定,向员工所在单位主张赔偿。当然,员工也应当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则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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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11-26
  一、临时工下班途中出车祸,如果不是劳动者的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单位要承担工 伤赔偿责任;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4个回答  2016-10-12
  是的,
  我国法律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只要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即属于正式工。可以依法享受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有关待遇。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不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属于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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