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用人单位应该赔偿吗?

前提是我父亲是长期工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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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9

应该赔偿。

我国法律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只要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即属于正式工。可以依法享受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有关待遇。

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扩展资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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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3-05
具体看工伤条例,但有的企业会给员工买人身意外保险,还有商业保险中的人生意外理赔,以前硬性规定中的五险一金中包含意外险,都是有赔付的,还有用人单位中的各种工伤,劳保福利也是有赔付的
第3个回答  2020-05-25
中介和用工单位有合同,我本人没有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第4个回答  2010-05-31
现在已经取消了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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