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交接问题
公司要求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其实主要原因也是因为要招聘新的员工来接替工作,要给招聘留下时间,要给交接工作留下时间。
所以员工想要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单位好留出足够的时间交接,但也并不是每一项交接都要持续一个月。
而老板主动辞退员工,多半是有了接替的人选,省去了在招聘的时间,只需要简单的交接工作。或者是职位可有可无,为了节约公司成本所以辞退,这样连交接的时间也节约掉了。
二、强与弱本就是不对等的
公司和员工从来都不是站在同一个水平线上的,公司作为雇佣方是付钱的,付钱的是大哥,所以可以给员工各种约束条件,因为你要拿钱,你要这份工作,所以只能遵守。
三、没有为什么
员工作为弱势群体,想拿到工资只能遵循公司的规则,公司要求你提前一个月你就只能提前一个月。公司说你别干了,你不适合这份工作,那你就是不适合,没有什么为什么。
没有强悍到改变规则,就只能作为弱势群体适应规则,不然那还能怎么办呢,还要和老板说你辞退我你要提前一个月和我说,要不然我就不走了。
不过老板无故辞退员工,是要付赔偿金的,至少一个月的公司,所以主动辞职一个月交接工作的工资,被约谈辞退的赔偿金也是一个月的工资,都是一个月工资的事,也就别纠结那么多了。